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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卡停卡要“交费”?
2020-07-24 14: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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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北区消费者协会接到顾先生的投诉,称其在新北区一健身游泳馆花费1780元办理了买一赠一的年卡。由于新冠疫情近期无法前往消费,故打电话咨询商家停卡事项,商家却告知要其支付停卡费用,“怎么停卡还要收费啊?”这让顾先生一头雾水,于是打电话求助新北消协,望得到解决。

接诉后,消协河海分会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商家强调:“合同规定了‘会员因出差或其他缘故中断培训,会员可在一年中有效中断会籍只能一个月,两年卡最多两个月;申请保留有效会籍的会员须缴纳费用每月人民币30元’,我们都是按合同办事,没有什么不妥。”

消协工作人员分析:新冠肺炎疫情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而且不能克服,无疑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因不可抗力都有权解除合同,且双方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消费者预定项目确实导致经营者有实际支出的,双方应合理分担相关支出费用。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不收取顾先生的停卡费,顾先生表示满意。

疫情防控期间,预付式消费纠纷增多。新北区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预付费会员卡存在猫腻多,办理类似会员卡时要慎之又慎,更好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杨榕、张维明)

标签:商家;新北区;消协
责编: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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