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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强化药品监管不懈怠
2022-12-22 10:03: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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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黄华)近期,随着防疫政策的优化调整,各地逐步取消常态化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防疫药品等销量显著增长,甚至出现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为切实规范医药用品及防疫药品价格和市场秩序,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连日来,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把“三关”,加强医药用品及防疫药品市场监管。

严把提醒关。依托张家港市门户网站、“张家港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门走访、零售药店群等,发放《关于药品等防疫物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600余份,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对全市各药品及防疫物资经营者划出红线,明确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囤积居奇、不得哄抬物价等规定,提前为经营者打好“预防针”,督促其诚信守法经营。

严把价格关。以零售药店销售防疫口罩、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部分非处方类感冒退烧、止疼药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和批发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查阅销售记录、商品价格标签等,严查药品囤积居奇、捆绑搭售、哄抬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解读《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维护市场稳定。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零售药店及批发企业155家,立案调查1家。

严把质量关。组织执法人员对百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海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19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在售药品零售门店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经营企业是否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是否齐全,产品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最小销售单元包装是否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说明书等。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要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自测基本要求及流程,正确指导消费者认真阅读说明书,按照要求和流程规范使用。

标签:病毒抗原;零售药店;检测试剂
责编: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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