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监局九华分局执法人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了一起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执法人员发现某公司使用叉车进行叉货作业,执法人员对该台正在作业的叉车进行了查看,发现该台叉车未上牌照,根据该台叉车的铭牌显示,该台叉车规格型号CPCDS0-RG16,额定起重量500kg,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使用单位提供该台叉车的检验报告及出厂随机资料,使用单位现场未能提供。经询问调查,该台叉车并未经过检验,该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九华市监分局提醒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一定要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切忌因法律知识缺失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吴 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