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设歇业制度,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休眠”。3月5日上午,苏州张家港市成功办理了全省首笔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业务,江苏省“歇业备案”系统正式上线!
苏州张家港市民刘先生在塘桥镇经营一家书画院,主要从事书画展览和书画培训,由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书画院的经营遇到了一定困难,刘先生本打算直接注销公司,以后有机会再开,当得知“歇业制度”出台后,他第一时间来到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进行申请。3月5日上午,刘先生向工作人员提交了歇业备案材料,现场办理了“歇业备案”。刘先生说:“我现在只是想暂时修整一段时间,不想注销公司,那样太可惜了,公司名称后续如果重新办照也不一定能用。现在我可以先办理歇业,3年之内随时可以恢复营业,这个新政策很适合我现在的情况。”
1.为什么要建立歇业制度?
建立歇业制度目的是为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但客观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一个缓冲性的制度选择,在歇业期间,市场主体除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之外,其仍然具备市场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有利于助企纾困,也为我国出台相关的帮扶政策措施提供制度基础。
2.哪些情形可以办理歇业?
《条例》第三十条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是否歇业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愿。
3.市场主体歇业前需要做哪些事?
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做好以下两件事: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4.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流程?
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提交《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歇业备案承诺书》。
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5.可歇业时长以及如何恢复营业?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市场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者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歇业期间,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
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
终止歇业备案,可登录网址http://www.jsgsj.gov.cn:5888/province/loginReport.jsp,点击“市场主体终止歇业填报”,填报终止歇业公告即可。
重要提醒:结束歇业状态,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一定要记得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