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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范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2022-08-01 14:3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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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施琛耀)为积极推进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建立我省统一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通知》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省市场监管局与省财政厅就该文多次会商,并先后征求各设区市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及社会公众意见。

此次出台的《通知》重点明确、亮点突出:一是明确较大数额罚没款的标准。将我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中的“较大数额罚没款”明确为: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合计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二是严格规范举报奖励程序。对办案机构告知举报奖励申请权利、举报人申请启动奖励程序、对奖励申请的审核认定以及奖励金额的发放等环节逐一进行明确和细化,并制定了相关法律文书格式范本。三是对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奖励标准、举报奖励文书制作与归档、举报奖励资金的预算管理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上限不得突破100万元。

标签:奖励;举报;重大违法行为
责编: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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