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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23条措施
2021-09-15 17:26:00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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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方方 记者 陈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30条”),加大惠企纾困力度,促进经济循环畅通、加快恢复,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分7个部分、23条措施。在内容上体现“三个统筹”:一是统筹承续与创新。既延续去年省市场监管局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18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2条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16条中的有效措施,比如减免检验检测收费、延长涉企经营许可有效期等;又结合新的形势要求,提出了推行开办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开展智慧商事登记改革试点等9条新措施。二是统筹当前与长远。既立足当前,从解决企业的现实困难出发,提出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等针对性措施;又着眼长远,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发,提出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强化质量技术服务等长效举措。三是统筹支持与规范。既从助企纾困角度提出一揽子支持措施,又从规范发展角度提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两反两保”行动等监管措施,着力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

《若干措施》明确规定,要通过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改革试点、推行开办便利店“一件事”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开展智慧商事登记改革试点、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措施》明确提出,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免费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外标准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免费提供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所需、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正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实施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针对疫情给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若干措施》提出了延长涉企经营许可有效期、放宽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限、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审慎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指导企业快速修复信用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为企业提供宽松发展空间。

同时,《若干措施》还在强化防疫物资生产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开展生产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健全市场主体扶持机制等方面分别作了规定。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让广大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标签:市场主体;市场监管;疫情
责编: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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