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工作社会矛盾减震器、缓冲器作用,镇江市依托“智慧315”维权体系“云媒介、云监测、云维权、云聚合”功能,优化完善“大消保”维权格局,着力提高消费纠纷的预防、调解和处置效能。
一是“云媒介”,多载体宣传消费安全。整合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和镇江消费网、金山网、MY0511等网站,以及镇江消费、大市口、镇江圈、一起镇江、檀山路22号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发出“凝聚你我力量,共同抗击疫情”倡议书。倡议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顾大局、明大义,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合理定价,诚信经营。倡议广大消费者应坚持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适度消费。倡议行业协会(商会)应强化引导、加强协调、督促规范。
二是“云监测”,多方位监督交易行为。运用全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对全市10家网络交易平台、13178家网店、5475家网站、772家微信公众号开展监测,筛选出相关电商主体45个,商品链接1740条,发现涉嫌网上销售野生动物的线索4条。运用“红盾云桥”系统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建立协查管道,要求淘宝、天猫等平台提供协查2次,为后续处理锁定证据。
三是“云维权”,多平台处置消费投诉。通过“智慧315”平台、“12315”热线以及“315云维权”等渠道,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共2698件。严格落实“智慧315”政府协同平台工作机制,执行涉疫投诉“日报告”制度,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积极响应涉疫维权诉求,第一时间做好消费者上门咨询解释安抚和投诉受理处置工作,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四是“云聚合”,多层次凝聚维权力量。发布《疫情防控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辖市区消协(委)及市消协维权监督站、联络站高度重视涉疫消费维权工作,强化领导,明确人员分工,完善处置措施,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妥善做好本辖区及各经营场所内疫情防控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哄抬物价、假冒伪劣制假售假、欺诈等侵犯消费者权益、野生动物活禽交易等热点、敏感问题,加强案源线索研判,召开案情分析会,快速整理,落实职责,迅速向执法部门移交案源线索,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