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在淘宝一网店花费2045元购买一部小米手机,3天到货后发现无法开机,王先生立即联系商家,商家告知需要寄回检测后才可处理。后经小米售后部检测得出:该手机内屏压伤,属于人为损坏,要想维修需要另外支付800元。“我寄给商家时,商家都没提到外包装有破损,何来内屏压伤一说?人为损坏与我无关!”王先生认为就是手机自身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除了抱歉之外却只肯承担400元维修费。双方悬殊太大,一气之下,王先生找到新北消协投诉,希望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接诉后,新北消协三井分会介入调查。经查,王先生反映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本案中,手机属于耐用商品,且王先生购买后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因此,商家或售后维修部应当举证证明是由于王先生使用、维护手机不当造成手机无法开机,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后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明法晰理,多次协调后商家同意退货退款,王先生表示满意。
新北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权益受损,留心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购物凭证;如遇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拨打市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