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020180517505687875841.jpg
江宁倾心服务落实新规
2022-03-07 14:3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1
听新闻

本报讯(通讯员 王旭)3月1日,我国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当天上午,个体工商户杨先生从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东山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新鲜出炉”的营业执照。他表示:“现在办理营业执照方便快捷,一点不耽误我们做生意!”这是《条例》施行以来,江宁区范围内发出的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对于想要申领或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市民来说,《条例》施行前后,申请的流程、环节有什么变化呢?“《条例》明确了登记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歇业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等相关制度创新的具体内容,强化了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取消登记程序受理环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副科长王雯介绍道,“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登记和注销的便利度,对于市民来说,花费的时间更短、流程更便捷。”

据统计,《条例》施行以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共核准发出310张营业执照,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作用渐显。接下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将锚定《条例》内容,在登记注销、企业歇业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加大对《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为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标签: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市场监管
责编:陈茜

工商调研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