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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及时加强电动车头盔价格监管
2020-05-28 14:54: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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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方 方 程燕妮 记者 施琛耀 摄影报道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头盔因此成为最近热销的“爆品”。

5月21日上午,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省市场监管局已经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电动车头盔价格监管。目前,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纷纷发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电动车头盔价格情况,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开展政策提醒和市场价格巡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电动车头盔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纷纷发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提醒企业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限制生产销售数量,分割市场,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也及时发布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相关的市场检查同步展开。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科长潘维告诉记者:“21日上午我们就对辖区进行了检查,要求卖电动车头盔的商家明码标价,如果没有明码标价,我们可以做出相应的处罚。”

记者同时了解到,省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持续关注电动车头盔价格动态,指导各地加大头盔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省电动车头盔价格正常秩序。消费者如遇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举报投诉。

标签:摄影;头盔;记者
责编: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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