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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首开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罚单
2023-08-14 14:4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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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胡俊)近日,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管中发现某酒吧在其经营场所内向3名未成年人销售2桶扎啤和2瓶瓶装啤酒。经调查,该酒吧在销售前并未向购买者核实是否已成年,任由未成年人扫码下单酒类产品供其现场饮用。

该酒吧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开出的首张因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政处罚单。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行为,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标签:未成年人;市场监管;未成年人保护法
责编: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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