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等一系列清单和指导意见,旨在通过信用分类监管、柔性执法监管等相结合,在包容审慎监管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完善监管方式,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完善《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制定《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文件,细化量化裁量基准,压缩执法裁量空间,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做到裁量标准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案件311件,减轻处罚金额2093.77万元;不予处罚案件66件,免罚金额560.62万元。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包含公平竞争、网络交易、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食品安全、医疗器械、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主体登记、广告、价格、药品、化妆品14个方面,基本涵盖了市场监管的主要领域。同时,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轻微违法”,全面梳理轻微违法行为,公布了《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规定》55项以及《扬州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意见》,让执法人员在裁量权限范围内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使市场主体不因轻微违法影响生产经营。而出台的“不罚”和“轻罚”清单则是回应社会和基层执法的呼声,专门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的特点进行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分类梳理。
法治不是“罚治”,“一律重打五十大板”也不是法治的标准。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执法人员将践行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更多地对企业采取批评教育和指导约谈等措施,使企业切实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让执法既合法,又合情合理。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积极探索部门联合的领域和方式,有效解决重复监管、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真正发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作用,切实减少企业负担。时修艳 柏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