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江苏省60周岁、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总数分别为21.84%、16.2%。预计到“十四五”末,全省60岁、65岁、8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分别达到26.1%、22.1%、4.2%,人口的老龄化对提升全社会基础养老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十四五”时期江苏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认证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认证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瞄准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确立三大工作原则,明确五项重点任务,聚焦“老有所养”,以专业化、标准化的养老服务认证为助力,促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高养老服务满意度。
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培育一批标准化养老服务标杆机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养老服务认证成果,出台一批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打造养老服务认证“江苏样板”。
工作原则
一是适应需求,促进发展。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
二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调动养老服务机构、认证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养老服务认证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和引导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第三方认证。
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开展养老服务认证,及时总结养老服务认证新模式、新路径,在全省范围稳步推广。
重点任务
一是研制认证技术规范。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和认证技术规范的研制和先行先试工作,探索开展物业、家政、医疗等领域相关养老服务认证技术、规则研究和标准创新。
二是加强标准宣贯指导。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宣贯,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提高消费者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
三是支持品牌机构发展。对通过第三方养老服务认证的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推荐创建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开展“江苏精品”认证,培育打造一批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
四是强化技术能力保障。注重养老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和认证机构能力建设,为持续优化养老服务的“硬设施”和“软服务”提供保障。
五是推广认证结果采信。民政部门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将认证结果作为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内容。
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有养老服务认证证书159张,其中江苏省有52张,占比32.7%。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民政厅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行养老服务认证,通过认证手段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社会服务效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造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品牌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