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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消费者,“6·18”注意这些网购“敏感词”
2022-06-24 14:1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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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施琛耀)“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已经开始。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6·18”期间网络交易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规定,6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出一系列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示。

此次公布的规范提示明确,要积极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大力开展“点亮”行动,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网络交易平台要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规则,明示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等促销信息。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视频、计量单位等标价,不得通过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或折价、先提价后打折等方式诱导他人交易。直播经营者不得在直播、短视频中宣称“全年最低价”“史上最低价”。

与此同时,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商品资格、资质的准入审核,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野生动植物、长江渔获物、军服及其仿制品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销售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商品。

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商品信息的检查监控,加大对涉老“食品”“保健品”,以及未成年人食品、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用品等商品信息的审核力度,严禁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营销炒作,严禁违规发布“专供”“特供”商品等信息;自觉规范广告行为,广告应当做到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求。

网络交易平台要及时主动报告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平台生态。

规范提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信息截图等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联系电商平台、商家协商处理,或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网络交易监测,严肃查处“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开展消费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回应消费维权诉求,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标签: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规
责编: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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