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首个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DB 3212/T 1086-2021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在泰州发布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契合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组织医药高新区局、寺巷街道、市标准化院共同起草此项标准。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促进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推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标准明确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助管理员的设置、运作、职责、管理、经费保障、考核等内容。提出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职责要求。规定《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计分办法》。
标准还从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规定了食安办应配备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人数,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鼓励各地创造性地开展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更好发挥食安办的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